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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江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企业破产信息“一网通查”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区法院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完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的重要性
我们完全赞同您对完善当前企业破产信息“一网通查”必要性的分析。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实现风险企业挽救或出清的重要路径,对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效运转起着重要作用。而全面、高效、精准的破产信息核查是保障破产程序依法有序推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落实高效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的基础。我院历来十分重视推动破产审判中管理人履职工作的便利化。2021年,我院会同区营商办共同出台《南湖区推进破产企业管理人协查便利化行动方案》,通过破产管理人协查“三转变”提升破产审判效率,一是查询方式由“线下”向“线上”转变,依托“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建立管理人协查“一件事”在线办理机制;二是查阅协作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建立管理人“查询+调档+阅卷”一窗式受理机制;三是数据资源由“分割”向“共享”转变,建立多部门协查联办机制,推动法院与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数据局等10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2022年又先后出台《南湖区开展企业风险多元预警和分类处置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企业风险智治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企业风险智治”应用推动“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破产一件事”改革。将“企业风险智治”应用与全省法院办案办公系统破产智审平台相对接,与工商、税务、不动产、公安等部门协作,推动企业破产信息在破产智审平台一网通查。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数字化改革》专刊刊发,入选2022年全省三季度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2022年半年度嘉兴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获浙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头版报道。
二、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构建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集成服务体系
2024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全国法院“一张网”的部署,破产智审平台作为原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的组成部分,成为全国法院“一张网”破产功能的基础模型。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列入其中。为落实相关部署,2024年8月,浙江高院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共同印发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旨在依托浙江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市场监管、不动产、税务、机动车、社保、公积金等信息在全省范围内的“一网通查”。目前“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并已实现部分高频信息项的全省通查。相应地,浙江法院破产智审平台中原“一网通查”功能被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所吸收,在“一张网”系统中未再应用。因此,目前关于完善企业破产信息“一网通查”,已成为国务院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主导和推动的一项保障管理人高效履职、推动构建高效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集成服务体系。
根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管理人可以申请核查以下信息:市场监管信息、人力社保信息、住房建设信息、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纳税信息、金融信息、公共信用状况信息及其他信息,涉及的部门包括市场监管、人力社保、住建、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税务、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金融办、发改委、应急管理、经信、生态环境等。法院作为破产案件审判部门,也责无旁贷地参与该工作。
三、正视困难,积极会商:当前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以来,管理人积极应用,信息查询数量不断增加,给管理人履职提供了便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针对您的委员提案,我们委托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向管理人征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应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召集区税务、市场监管、人社、自规、交通运输等会办单位及5家管理人代表会商座谈。管理人普遍反映的情况与您在提案中提及的情况大体一致,主要集中于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信息不完整、不全面,反馈不及时、不具体等问题,如工商信息查询结果过于简单,无法调取内档信息,企业不动产登记和车辆信息查询无结果,欠税信息未包含欠缴社保信息,查询显示已办结但未提供查询结果档案链接,查询不成功但未提示退回理由、反馈时间较长,银行账户、涉诉涉执案件信息无法查询等等。各相关会办单位也进行了回应。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由于内档保密以及工商资料未全部电子档化等因素,目前无法向管理人在线提供工商内档资料。人社部门反映,企业欠薪信息由劳动监察条线负责,社保信息有数据端口,将向上级反映数据不完整问题。自规部门反映,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端口目前尚未贯通,建议向市、省数据局反映,以便贯通接口、提高数据时效性。税务部门反映,税务系统本身比较复杂,欠税有3个系统,包括社保、个税等,另外罚款在税务稽查案件信息中,全部信息贯通需要上级层面推动。法院涉诉涉执信息在执转破案件移送中会一并发送给管理人,但目前尚无管理人线上统一查询渠道。这些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如协同规则缺位,数据安全边界模糊,也有技术层面的原因,如系统对接深度不足,反馈机制低效等。
四、持续深化,久久为功:下一步工作方向
完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是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您的提案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强化法治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完善规范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协作的机制,明确各部门数据提供责任清单、更新频率并落实责任,促进信息提供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对管理人的身份认知,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核查企业信息,其地位等同于破产企业,建议涉及破产企业信息向管理人开放。
2.深化数据赋能。根据管理人实际需求,向上级部门反映系统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在合法合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更加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强数据质量监控与校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扩大协同半径。根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在现有协作部门基础上,积极向上反映,建议并推动金融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数据共享。
4.完善监督评价。建议系统开发单位嵌入管理人满意度评价功能,及时了解管理人使用反馈,提升使用效果,办理情况纳入相关单位营商环境考核评价范围。
5.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企业破产核查“一件事”举措和功效,开展专题培训与操作指导,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管理人使用意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破产审判工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言,您的提案是推动我们工作优化升级的重要契机。区法院将切实履行主办单位职责,与各会办单位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推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的完善升级,努力使我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处室:民二庭 联系电话:0573—8231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