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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33199846/2025-194455 | 公开分类 | |
| 发布单位 | 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 文 号 | 主题词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浙江盛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包元件、智能工具柜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余创路以北、余王线以南、余沈公路以东、文龙路以西部分地块 | 浙江盛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4983万元,购置注塑机、机械手、高分子扩散焊机、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喷涂线等行业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形成年产600万套新能源电池包元件、15万套智能工具柜、15万工具柜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冷却塔冷却水采用电子除垢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注塑废气、激光切割粉尘: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激光切割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③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④加抛丸、喷塑粉尘: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回收后,与抛丸粉尘合并经滤芯除尘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固化废气:收集后经降温+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⑥天然气燃烧废气(预热):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⑦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⑧加强车间日常管理,及时清扫地面。 3、固体污染物: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废铝、废钢、金属集尘灰、塑粉集尘灰、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