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5-195141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11-07
文  号 主题词

嘉兴明州护理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核发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7 08: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嘉兴明州护理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宜城路商业三 C138及宜城路320-328号

法定代表人:顾微微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3366]

批准时间:2025年11月6日

有效期至:2030年11月5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