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索 引 号 | 002550751/2025-173329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4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南湖、法治统计建设,为推动南湖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统筹部署,筑牢统计法治基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定期研究部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固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认识,全年开展各类学习、讨论活动50余次。二是强调统计监督,确保责任到位。加强与区委巡察部门、组织部门等的协同贯通、成果共享,区委组织部将统计局纳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通报统计造假情况。出台《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南统〔2024〕2号),强化协调联动、优势互补、一体落实,全面压实协同责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统计梯队。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牢固树立“大人才观”,聚焦“三支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并顺利通过1名,完成1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1名省公务员招录,充盈年轻干部“蓄水池”,根据三定优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向上输送年轻干部2名。
(二)严管数据质量,大力推进依法治统
一是调度推进统筹协调,圆满完成五经普工作。600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奋战一线,开展“地毯式”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即报即审”工作要求,顺利完成全区29544家单位、1914家抽样个体户普查登记上报。全面抓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人员对普查阶段数据质量开展抽查,共核实修改错误15000余条。二是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实现数据全过程管控。遵循“先入库后报数”原则,做好“四上”单位(项目)入库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全年成功入库单位(项目)169个。坚持“开网即查、随报随审”,对数据波动异常企业进行重点查询。完善源头审核机制,专业人员深入数据核查一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通过查阅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等基础资料核实数据,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年共累下发核查清单284批次,核查企业5678家;开展专业核查83批次,涉及企业885家。三是加强统计专业培训,确保基层人员业务精。深入推进学习培训全覆盖,积极打造“领头雁”工程,举办统计队伍现代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用好“金牌企业服务专员”,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扩大统计服务影响力。继续加大各专业联审辅导、查询、审核评估力度,多措并举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创新统计年报培训方式。全年开展业务培训33期685家次;联审辅导28期,指导企业180家次;走访调研企业(项目)323家次,现场解决问题110个。
(三)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南湖经济发展
一是全力配合国家统计督察。11月22日至29日,国家统计局第5督察组对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常规统计督察工作,这是南湖区首次迎来国家层面统计督查。南湖区高度重视,启动迎检方案,统筹协调资源力量积极筹备迎检事宜。督察组通过调阅文件资料、检查部门、实地核查企业数据、谈话等方式,检查了5个部门、2个主体、27家企业。督察中,南湖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即知即改,剖析薄弱环节原因并提出改进举措,压实成员单位职责。督察结束后,南湖区仍保持高压态势依线索梳理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二是推进统计法治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根据省、市局要求,坚持“专业核查+执法检查”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2024年协助省市统计系统对南湖区56家企业开展核查,组织执法检查41家,其中由区统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消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共联合检查18家企业,要求企业规范统计记录台账。三是加强区级统计督察工作。2024年,南湖区统计局对余新镇及区文化旅游局开展区级统计督察,督察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企业四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切实增强相关街道、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聚焦普法对象,分级分类精准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统计普法计划,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从业人员常态学法。将普法宣传活动融入日常业务培训、专业年报会、工作调度会中,在开展访企、访户工作中做好嵌入式普法,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尤其是日常统计执法和统计服务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把执法过程转化为普法宣传和服务指导过程,增强执法普法效果。将统计法律法规分发至各街道,共计60余本。三是社会大众共同学法。抓住“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积极与部门、镇(街道)合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大统计影响力,2024年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分析
2024年,区统计局推进依法治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现有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与执法对象数量不相适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统计调查对象数量增多、统计工作内容日益复杂化使统计执法任务变得相当艰巨,受《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限制,执法人员必须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统计工作经验,以致新招录的公务员未能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现有统计执法资格5人,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监督检查。二是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存在短板。目前的联合执法只在检查形式上实现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实质上缺少部门之间的联合互动协调。检查过程中缺少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未能形成合力,发挥联合执法的最大优势。三是促进全社会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还需加强。虽依托第五次经济普查、统计执法、企业联审辅导等重要节点和环节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但对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还需更加常态化。面向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运用新媒体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形成足够的集聚效应。
三、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字为先,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议常态学习统计法制度,通过集中学法、法治讲座等方式落实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学习力度,组织开展实践教育和警示教育会,学习《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二)“谋”字为重,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统计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印发《2024年南湖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筹部署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部署,主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干”字为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
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严落实的领导机制,对法治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争先创优的工作要求,确保客观、真实统计,坚决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纳入依法合规统计和监督轨道。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提升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深化统计法治宣传,精准学法用法普法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业务(年报)培训、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企业调研座谈和企业走访等工作对企业开展新一轮统计普法,进一步加强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借助“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
(三)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持续规范行政执法
持续开展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特别是对数据指标异常变动的企业,加大核查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加强关联性、逻辑性、趋势性审核,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避免处罚“宽、松、软”,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通过灵活运用劝导教育、警示告诫等多种手段,引导执法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后备人才
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报考统计执法证,培养更多执法人选,不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在执法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统计执法队伍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同时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性的培训,使统计部门与被调查对象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主渠道作用,严查统计造假行为,及时纠正失实数据,夯实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