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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46429/2025-17330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税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勇担使命、砥砺前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贡献税务力量。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将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自觉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学习重要内容,提升税务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通过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依法决策,优化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二)全面加强党对税务的政治引领作用。一以贯之坚持和加强党对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政治机关、树牢垂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税贯通互促,进一步落实严管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组织收入提质增效。聚焦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应收尽收,2024年,南湖区税务局完成组织收入232.6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26.57亿元,社保收入66.81亿元,非税收入34.37亿元,其他收入4.91亿元,为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财力支撑。巩固发扬税收现代化南湖红船旁实践中形成的独特优势,实实在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税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刚柔相济,坚决捍卫税法权威,提高纳税人缴费人遵从度和满意度。
(二)精准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认真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对重点行业税收支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助力南湖区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目前统计数据,2024年落实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转让政策11.58亿,落实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政策3.02亿,落实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45亿。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等强化精准监管,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多渠道收集政策落实中纳税人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迅速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答或提出针对性措施,对需要上级部门予以明确或指导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三)探索部门精诚共治。与经开区税务局、南湖区社保局、医保局通力合作,发布《南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实体化运作协调办法》,构建“政府主导、左右贯通、上下联通、协同高效”的征缴争议处理工作机制,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应用,坚持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税收治理的新载体,全域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加强与区级部门的横向联系,以共享共治为模式,以强化服务为目的,不断完善“税务+”征管协作工作机制。
三、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南湖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法、用法,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做到学习领会到位、研究部署到位、扎实推进到位,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定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健全并严格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为中心,及时学习各类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在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的依据、程序等,并按“《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要求,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明确对税务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的要求,并严格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过程文字音像记录入档规范,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文书规范。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南湖区税务局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筛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定内容,按要求进行公开,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工作方案,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按照法治、规范、统一的基本要求,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职能、加强监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本单位负责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和清理,2024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一)健全税务法治监督体系。积极开展税收执法风险跟踪防控,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强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通过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平台开展日常疑点应对350批次,有效防范税收征管风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不断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落实宽严相济执法方式。依法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应用。将执法的刚性和柔性结合,聚焦重点风险加大执法力度,对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密切关注,通过“事前告知预警、事中介入提醒、事后扫描督察”筑牢依法行政基石。
(三)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落实人才兴税战略,激励广大税务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墩苗工程”扎根泥土、破土而出、抽穗扬花三期培育机制,开展墩苗夜学10期,“墩苗”练兵比武考试1次,强化主动学习意识、巩固依法行政能力,以“组织赋能”增强“干部动能”。进行个性化选单式精准培养,展现红船旁税务干部风采。运用多岗位培养、基层锻炼、实战训练、练兵比武等培育途径,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
六、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24年,南湖区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在事前纳税申报、合规引导的针对性、精准性还不足,事中跟进管理、风险防控的及时性、有效性还不够。2025年,南湖区税务局将继续秉持奋勇向前的担当精神,在难中求成、在干中求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一)做到“凝心铸魂”行有所向。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推进实践,在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经济与税收的关系、法治公平与发展效率的关系中明方向、强定力,推动税收事业始终沿着法治道路奋勇向前,以全面优化纳税申报管理为切入口,积极构建征管新模式,以有效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为着力点,扎实构建依法治税机制。
(二)做到“脚踏实地”行稳致远。坚定不移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抓落实、抓执行。坚持抓“实”日常税源管理、抓“细”分级分类管理、抓“深”顽瘴痼疾治理、抓“好”新兴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规则基础、岗责基础,积极构建依法治税新模式。开展分级分类管理与服务,以数据为支撑,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党务、业务、队伍建设更加标准规范,全面提升税费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做到“税之重任”全力以赴。坚决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心无旁骛服务“国之大者”,始终依法合规征税收费,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跨部门、跨条线疑点风险扎口统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税务治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效能互促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