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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50567/2025-172840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4年,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中央环保督察迎检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保障各项环保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三张清单”(事项清单、材料清单、标准清单),全年对属于重大执法决定的17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文件动态清理,对2024年6月前的存量文件进行梳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文件2件,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二是配合开展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积极做好专项检查材料准备、台账整理等迎检工作,针对检查反馈的3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提出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顺利通过“法治体检”验收。三是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均通过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完成,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文件要求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法制审核、案审会议等制度,做到处罚公平公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和市局、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全年行政复议案件4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情况。
(二)严格执法监管,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深化落实“双随机”执法抽查制度,以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为主切入口,统筹衔接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全年开展随机抽查13次,抽查企业209家,其中跨部门“双随机”7次,检查企业17家。二是强化专项执法。组织开展“两打”“绿剑”、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行政处罚案件25起,罚没金额338.26万元;五类案件5起,其中查封扣押案件2起,移交公安刑事案件1起,移交行政拘留案件2起。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公检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环境违法打击合力。全年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0次,检查企业20家,移送区市场监管等部门违法线索3起。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化工园区“企间级”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市首批完成多级防控体系优秀园区创建。承办2024年南湖高新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排查,突出抓好127家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并完成整改隐患问题183个。深化信访调处化解,环境信访数量同比下降1.1%,落实生态环境有奖举报5件,奖励金额6.2万元。
(三)加强企业服务,推动法治暖心助企。一是科技赋能减负担。全力推进环保“e企管”应用平台运用,根据赋码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全区1389家企业赋码运行。积极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执法模式,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巡查,全年开展非现场巡查23次。二是柔性执法添动力。坚持“预防在先、柔性执法”原则,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执法制度和学法积分减罚。全年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7起,免除企业罚款202.33万元;实施从轻处罚案件11起,减少罚款40.18万元,其中实施学法积分抵扣罚款案件6起,抵扣金额8.62万元。三是指导服务促发展。依托“环保管家”服务团队,对企业开展常态化“体检”和“问诊”,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全年上门帮扶企业335家,指导整改问题490个。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完成6家企业信用修复。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指导106家企业完成2023年度信息披露年度报告。
(四)加大法治宣教,提升多级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法治培训。依托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题培训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公民法治素养分类测评、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类执法学习培训活动。1名同志获得嘉兴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优胜奖。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合格率100%,切实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企业普法。制定印发《企业环保合规建设指导服务手册》200余册,发布2个合规提示函,及时预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高频涉法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持续做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噪声法》、《固废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工作,印发宣传册1600余册。三是深入普法宣传。开展“六·五环境日”和“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将环境法治宣传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小知识。积极组织参与“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日”普法集市等活动,宣传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向现场群众耐心解答相关环保法律咨询,增强群众环保法治意识。四是打造普法品牌。加强与FM88.2广播电台的合作,进行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公益提醒等宣传。依托“南湖声音”起航号,设置“小南说案释法”、“环保普法”等专栏,开展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和环境普法教育,全年发布“小南说案释法”7期,环保普法11期,环境重点领域合规高频风险指引7期。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对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壮大执法队伍,提高综合素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二是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在案卷评查中仍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规范;三是典型案例挖掘及宣传报道力度不足,全年无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紧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中心,融入贯穿到生态环保服务监管全过程、全领域,与全局重点要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加强普法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组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参加集中学法活动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开展专题研学4次。切实推进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党组决策议事制度、案审会制度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坚持集体研究,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深化依法行政,认真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复议等涉法工作,建立健全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送审机制,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抓好信息公开,通过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等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全年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65条,同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4件,办结率100%。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优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深化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办案质量。通过跨省监督帮扶、交叉执法、信访处置等工作,不断淬炼提升执法队伍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聘请第三方环保专家,辅助环境执法、隐患排查等,进一步提高生态执法监管水平。
(二)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以“双随机”为基础,开展好“双打”等生态环境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公检法环”联动,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加强移动源执法,重点围绕车检站、物流园、港口企业、维修站、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提升智慧执法水平。依托在线监控、“环保e企管”预警等非现场手段,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充分利用无人机、工况用电、“智慧屏”等科技力量进行日常监管、环境隐患排查及执法取证,提升案件办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四)深化审慎包容监管。坚持“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在监管中优化服务”的工作理念,将“依法监管”和“督导帮扶”有机融合。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对符合豁免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行政指导性措施及时制止,同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深化“正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开展年度“体检式”现场帮扶,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五)强化环境法治宣传。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日常入企检查时强化指导服务,在行政执法的同时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六·五环境日”、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化“小南说案释法”普法品牌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基层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广泛性的普法宣传。同时,大力宣传宪法等基本大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