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河滨路北延伸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 | ||||||
联 系 人 | 陈女士 | 联 系 电 话 | / | ||||
招 标 代 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嘉报广场西区2幢320室 | ||||||
联 系 人 | 陈亦芳 | 联 系 电 话 | 18767350975(办公)、0573-82060092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新丰镇河滨路北延伸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工程地点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 |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断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 | 单项合同估算 | 398.4733万元 | |||
其他说明 | /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公路设计资质要求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含直属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除外))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列入名录的清晰可辨截图复印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分别提供。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或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6.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7.投标人施工资质须被“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施工单位动态核查结果)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公路相关专业)或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补充文件等)请登录“ 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08:30时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9日08:30时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9日09:30时 |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