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19/2025-185599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总工会 | 发布日期 | 2025-04-04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全面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根据全省2025年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推进会精神和市总工会工作部署要求,南湖区总工会就做好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有温度、服务有热度、运营有深度、管理有制度”为总体目标,通过完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管、用”一体化运维机制,不断盘活资源,拓展功能,提高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合力推动南湖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高质量改造提升,使之成为凝心聚力的宣传站、关心服务的前哨站、补能休息的中转站、传递爱心的接力站。全区完成改造提升政府民生实事“便民服务”项目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19个以上,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50场次以上(任务分配数详见附件1)。
二、服务对象
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主要服务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交警、辅警、城管、道路停车收费员、景区服务等户外劳动者群体。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扩展服务对象范围。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高效统筹推进。提升改造站点按照属地管理建设实施,由区总工会牵头,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协调解决提升改造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需落实每个服务站点改造提升的具体内容、实施周期、资金预算等具体推进工作。
(二)持续优化选址布局。区镇两级总工会要加强实地调研,掌握户外劳动者的工作路径、休息时间等,服务站点建设选址应优先考虑临街、广场及公共交通站点,原则上安排在一楼或底层,确保站点选址与劳动者工作生活轨迹高度契合。要着力打造无人值守智能化驿站,实现户外劳动者通过“刷脸”或扫码即可进站。
(三)建立常态督导机制。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了解站点建设进度和工作运行情况,按月报送工作通报、明察暗访情况以及服务站点建设等相关材料。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运维责任,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四)推动多元赋能增效。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要围绕区总四季度主题活动,按照“一站一品”“一站多品”思路,经常性组织开展深受欢迎的普惠性服务及做优特色服务,各服务站点全年组织公益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要创新“以新管新”模式,全力打造“幸福驿站”服务品牌。根据上级工会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我在工会驿站当站长”实践活动,积极引入社会公益资源,增强站点造血功能。
(五)广泛宣传强效引导。要创新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组织劳模工匠、志愿者进站点服务,要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及时总结提炼服务站点在“建、管、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服务站点建设成效、工作亮点和特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经费保障
市总工会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服务站点建设、运维以及开展暖心服务,区总工会根据驿站设施配备及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并设置考核奖励。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企事业赞助和社会各界捐赠,拓宽资金来源,支持服务站点建设。
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确定改造提升具体站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优化站点整体布局。将服务站点提升改造列入区总工会重点工作,制定出台《2025年南湖区落实政府民生实事做好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2025年南湖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开展特色公益活动实施方案》,区镇两级总工会开展实地走访督导工作,召开全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现场推进会,完成提升改造目标进度的20%。(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前)
(二)第二阶段:区镇两级总工会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按照提升改造具体标准,进行点对点、面对面从严检查指导,确保提升改造站内设施配备齐全,站点标识悬挂、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公告、管理制度公开等内容落实到位,站点信息在高德地图、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APP清晰规范上图上架,完成提升改造目标进度的70%。(完成时限:2024年5月30日前)
(三)第三阶段:责任单位依托改造提升中的1个以上站点,年度内至少集中开展4场较大规模的公益服务或活动,原则上每个改造提升站点需围绕区总工会季度主题开展4场及以上公益服务或活动,留存活动方案、现场照片或视频,开展情况记录等,完成提升改造目标进度的80%。(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四)第四阶段:按照建设标准,区总工会开展改造提升情况实地核验,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做好迎检工作,根据改造提升站点抽检验收情况,全部完成站点提升改造工作,对核验通过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进行经费补助,切实保障站点正常运作,服务功能再升级,服务品质再提升,完成提升改造目标进度的100%。(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六、建设要求
工会驿站建设要达到“八有”基本标准: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适的场地标准、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线上地图可查、有宣传教育功能、有暖心服务活动。
1.场地。独立或相对独立,一般在5平方米以上。
2.标识。室外显眼位置设置“工会驿站”(黑体加粗红色字,上方附加工会会徽)导引标识。24小时站点使用灯箱形式(建议直径400mm圆形灯箱),其他站点可以使用灯箱或牌匾等形式,牌匾尺寸一般是400×580mm(可以根据悬挂位置实际情况缩放尺寸)。
3.设施。饮水设备(有加热功能)、微波炉、桌椅(可以是茶几沙发)、空调(制冷制热功能,可以是中央空调覆盖)、冰箱(可以是冰柜)、全自动电子血压仪(要求多功能设备,可以是组合)、医药箱(备有常用医药用品,定期更换)、多功能电源插座、阅览资源(可以是纸质书籍或扫二维码进入网上书库)必须配备;鼓励责任单位根据所处区域特点和站点实际添加其他设施。
4.服务。以图标加文字形式(必须显眼)公布可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一般不低于8个小时(注明免费面向所有户外劳动者,有收费例外的要特别说明,24小时不打烊站点要求全天候24小时开放),可以采用张贴、悬挂、水牌等方式。
5.制度。张榜公布简明扼要的管理制度,里面要包含该站点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51,可以采用张贴、悬挂、水牌等方式。
6.上图。在高德地图上可查询到该站点信息,地图上呈现的名称表述必须是“工会驿站(括号内是各地各产业规定的站点规范名称)”。鼓励站点信息在百度、职工之家APP等其他电子地图上呈现。
7活动。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要依托站点,年度内至少开展4场及以上较大规模的公益服务或活动。公益服务或活动要在开展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门前公告等方式进行告知(具体站点、内容和日期等),要留有现场照片或视频、开展情况记录(如服务人次、活动参加人次等)、大额物品发放实名登记册。
8.优秀标准。在符合基础标准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
(1)年内服务投诉事件“零发生”。
(2)站点场地设施、服务功能、社会影响、示范辐射等方面有引领性、示范性。
(3)省市两级暗访抽查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