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嘉兴恒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电表壳体、10万套儿童滑梯、10万套健康类仪器、5000万支核酸检测采集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11 08:05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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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恒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电表壳体、10万套儿童滑梯、10万套健康类仪器、5000万支核酸检测采集管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3185号

嘉兴恒鑫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购置行业先进全自动注塑机、五轴机械手臂、自动罐装封口机等先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形成年产100万套智能电表壳体、10万套儿童滑梯、10万套健康类仪器、5000万支核酸检测采集管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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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物:①注塑废气:每台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本项目设计配备风量为4000m3/h),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按80%计、处理效率按75%计。

3、固体污染物:①要求建设单位按规范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固废仓库,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一般废包装物、废塑料、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要求企业做好管理,产品、原料的堆放位置及固废堆场需明确,保持车间内整洁。②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③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产生后全部经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4、噪声:①设备选型。选用性能先进、高效节能、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②设备隔声。对噪声较大的空压机等设备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③设备保养。平时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④绿化降噪。加强厂区内绿化。 ⑤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