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编制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单位。
二、预计费用与评分标准
1、预计费用
150000元(根据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情况进行支付)。
2、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80分
序号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缺项 |
1 | 总结问题与诉求:对南湖区城乡建设情况分析的科学性进行综合打分,缺项得0分。 | 16 | 30 | 0 |
2 | 制定策略与计划:对南湖区城市更新的策略、更新片区谋划、建设时许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缺项得0分。 | 22 | 40 | 0 |
3 | 梳理近期项目库:对近期项目库的可行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打分,缺项得0分。 | 6 | 10 | 0 |
合计 | 44 | 80 | 0 |
注:上述条款各投标单位如有缺项,分值为“0”。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上述分值标准各自独立打分,保留1位小数,技术标评分分值为各评委累计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负分)。
(2)、价格评分
凡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2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5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1.确定第一次平均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第一次平均价。所有低于第一次平均价85%的投标报价不进入第二次平均价的计算,但不做废标。
2.确定第二次平均价:通过第一次平均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基准价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百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得分计算和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凡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5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1.确定第一次平均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第一次平均价。所有低于第一次平均价85%的投标报价不进入第二次平均价的计算,但不做废标。
2.确定第二次平均价:通过第一次平均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基准价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百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得分计算和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包含梳理南湖区城市更新现状问题,提出城市更新目标思路,制定城市更新规划策略,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和更新单元,明确城市更新空间重点,传导片区城市更新指引,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研究政策机制保障等。
践行城市建设新理念新要求,结合嘉兴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和更新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十五五”等重要规划目标,综合提出南湖区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行动路径,引导城市建设转型发展。
以更新目标为引领,以现状评估为基础,明确城市更新的主要策略针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更新需求,结合两重两新,重大建设项目等城市近期工作重点,提出系统的城市更新行动,并明确各类行动的建设内容与核心指标。
要求规划形成技术报告:成果内容需符合《浙江省县(市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嘉兴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试行)》等要求,成果形式为规划文本、图集、附表,成果的电子文件要求内容采用doc或pdf、jpg格式,同时需要提交以上电子文件光盘两张,纸质成果2套。
四、征集程序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可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现场确认,报名企业请如实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报名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复印资料一并密封盖章报至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2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开标结果将于南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露露,联系电话:83839925。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征集服务单位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机构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