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5-191147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06-17
文  号 主题词

2025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嘉兴正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纸箱,年加工2万立方米EVA、5000立方米珍珠棉迁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17 08:11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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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正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纸箱,年加工2万立方米EVA、5000立方米珍珠棉迁建项目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紫宇路379号7号楼底楼东侧

嘉兴正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70万元,租用1800平方米浙江诺伊曼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纸箱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平压模切机、热熔胶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200万平方米纸箱,年加工2万立方米EVA5000立方米珍珠棉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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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废水经南湖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2、固体污染物:本项目边角料、废钉、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委托相关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外运处置;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降低固废污染风险。一般固废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以防危险废物流失,从而污染周围的水体及土壤;建设单位应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流转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3、噪声:夜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生产,在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现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