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永量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4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产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23 08:13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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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量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4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产项目

浙江省嘉兴 市南湖区科技城步焦路123号

浙江永量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购置压环机、复压轧线机、卷插机、加锌膏机、喷涂机、拌粉机组等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配套设备,新增年产2.4亿只碱性锌锰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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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二级沉淀+过滤+生化)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南湖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压环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于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②拌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于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③喷导电剂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④封口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3、固体污染物:①废封口胶、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废电池、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