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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33199846/2025-191405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文 号 | 主题词 |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亚达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 525 号
法定代表人:项光清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0032]
批准时间:2025年6月11日
有效期至:2030年6月1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