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12/2025-191830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文 号 | 主题词 |
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
监督工作计划
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根据区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共同推进“四大工程”,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建强主城区、提升首位度,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贡献人大力量。
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根据《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对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根据《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审议区法院关于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报告和区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政府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觉接受监督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促使政府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南湖建设。报告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对外开放工作中优化环境、激活市场、融入循环、畅通通道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民事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诉前调解和诉调衔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构建多元解纷格局、减轻群众“诉累”、加强立案队伍建设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法院扎实做好民事立案工作,狠抓效能建设、推进便民举措、优化诉讼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报告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水平,促进高质量“兴村”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区政府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以及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水平、增强“造血”功能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取得实质性进展。报告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政府债务余额、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安排、当前债务余额及债务风险等情况。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审议区政府关于半年度202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及时掌握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进程及完成情况。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九)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监委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和行业、聚焦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强力推进专项监督整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情况,助推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整治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报告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政府关于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了解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上述报告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详细了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人大综合评价。报告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运行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扶持创新创业主体发展、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报告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全面听取大会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落实情况,推动办理工作机制的完善,促进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报告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步审议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2025年度备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各单位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人员配备、提升能力水平、防范违法违规情形发生等情况,助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党的领导,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报告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街道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跟踪街道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责任落实、具体问题整改和体制机制完善等情况。报告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湖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市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助推政府通过优化服务人员队伍、加强服务用工管理、培育服务市场主体、多部门联动监督等,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目标。报告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与民宗外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2025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报告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南湖区“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重点听取“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十五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推进等情况。报告适时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拟新增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重点听取2024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和2025年主要预期目标。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重点听取全区2024年初确定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安排情况。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4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2025年拟新增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精心组织对政府拟新建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审查,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25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等。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完成及年中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关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工情况、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年中调整项目开展前期调研。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25年初确定财政预算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重点听取2024年南湖区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所做的主要工作,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开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部分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绩效评价了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嘉兴市南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审计工作报告了解在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报告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嘉兴市南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绩效评价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计和绩效评价整改的跟踪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报告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2025年初确定财政预算的主要预期目标的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十一项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均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主任会议讨论内容
(一)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南湖区交通路网建设情况的汇报。进一步推动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出行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通保障。汇报安排在4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由城建环资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我区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培养、制度保障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助力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落地见效。汇报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城市高层建筑外墙脱落治理情况的汇报。推动完善管理机制,出台相应治理措施,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汇报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听取。(由城建环资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科创金融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体制机制、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能力水平。汇报安排在10月份主任会议听取。(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农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通过调研审议2022年关于我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具体落实情况,全面梳理当前我区标准农田以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摸清当前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农业集约化、绿色化转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汇报安排在10月份主任会议听取。(由农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开展《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了解我区在贯彻执行《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工作中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就业促进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安排在5月开展检查,报告安排在5月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与民宗外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认真总结贯彻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相关法规有效实施,完善制度环境,破解营商环境领域的难点堵点痛点。安排在7-9月开展检查,报告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评议工作
(一)开展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安排在9-12月,对区检察院全体员额检察官(不包括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履职评议。评议内容为近三年来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个人廉洁司法等情况,通过评议,助推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推进公正司法,激发司法动能,促进公平正义。(由监察和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安排在10月,组织开展对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评议。
六、专题视察计划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镇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等的备案审查,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开展涉群众切身利益和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修订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调整充实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