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0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6 15:25 信息来源:审批一科(投资项目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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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伯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m2光热反射镜、600m2镀膜铝镜项目(设备)“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39

2025 6 9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39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伯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光热反射镜、600万㎡镀膜铝镜项目(设备)“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凤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0

2025 6 12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0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凤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中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1

2025 6 16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1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中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恒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电表壳体、10万套儿童滑梯、10万套健康类仪器、5000万支核酸检测采集管项目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2

2025 6 19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2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恒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电表壳体、10万套儿童滑梯、10万套健康类仪器、5000万支核酸检测采集管项目的审查意见.pdf

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嘉盛旭腾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板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3

2025 6 24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3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嘉盛旭腾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板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6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脉通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微尺寸金属管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4

2025 6 24 

嘉(南)环建〔2025〕44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脉通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微尺寸金属管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见附件。

7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DSA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5

2025 6 25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5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DSA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8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华人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6万件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管路零部件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6

2025 6 25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6号关于浙江华人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6万件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管路零部件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9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亚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新能源动力电池集成母排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7

2025 6 25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7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亚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新能源动力电池集成母排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1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奕霞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箱包配件及500万套汽车雨刮器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8

2025 6 25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8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奕霞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箱包配件及500万套汽车雨刮器技改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1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正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纸箱,年加工2万立方米EVA5000立方米珍珠棉迁建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549

2025 6 25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5〕49号关于嘉兴正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纸箱,年加工2万立方米EVA、5000立方米珍珠棉迁建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