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鑫公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2 17:03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龙鑫公寓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局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百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有关龙鑫公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9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82163215。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415室。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使用资金(元)

实施时间

1

龙鑫公寓8幢603室屋顶渗水维修

4293.51

2025年

2

龙鑫公寓8幢402室屋顶渗水维修

1253.5

2025年

3

龙鑫公寓6幢601室屋顶渗水维修

4988.93

2025年

合计


10535.94(元)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