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金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5-07-03 08:22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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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建项目

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东进路960号4幢1层

浙江金磊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熔炉、挤压机、拉丝机、绕线机、辊轧机、松香炉、锡膏搅拌机、光谱检测仪等设备,并配套冷却塔、空压机等公用设施,实施年产1000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建项目,最终形成年产1000吨无铅锡条、无铅锡丝、无铅锡膏及其他焊锡制品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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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入网标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熔化、浇铸烟尘经各自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耐高温布袋(采用增强型覆膜滤料材质的布袋)除尘后通至厂房屋顶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80%,设计处理气量30000m3/h,除尘效率90%

3、固体污染物:①危险废物:废拉丝液、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机油包装桶、废机油、废擦拭无尘纸和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物和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资源化利用;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需将车间门窗关闭;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并单独设置在隔声房内;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