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 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享受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7日。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南湖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联系电话:0573-82838331)反映。
附件:2025年上半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公示表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2025年上半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