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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丰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第126号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年增长,低收入居民负担加重,缴费激励机制缺乏”问题及“采取弹性缴费制度,以低于收入增长幅度核定下一年度城乡居民缴费金额”建议
一是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制定。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是医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费用增长、医保待遇水平等因素,确定了定额筹资、年度增长的筹资办法。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中,财政补助标准是居民医保的主要筹资来源。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4年我市居民个人按680元缴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70元/人,我区补助资金超2.23亿元,且2025年,我市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保持不变。二是对低收入和困难家庭给予参保资助。2024年我区资助特困、低保、低边、困境儿童、持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5842人,资助金额397.26万元。三是参保激励政策的出台。2025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面向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缴费、统筹基金零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参保积极性。
二、关于“调整报销范围和最高支付限额,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全覆盖,并进一步简化报销条件、优化报销流程”等建议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其次现行药品目录共有药品35000多种,能满足参保人的基本用药。二是我市参保群众医保报销待遇逐步提升。根据《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普通门(急)诊(购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保规定费用)从2300元提高至2400元。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85%提高至90%;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5%。三是优化经办服务能力。目前南湖区有医疗机构140家,定点药店385家。已简化医保报销条件、手续和流程,实现“浙里办”掌办和就近的镇街、村社办理报销,南湖区医保政务服务下沉提质升级,全力“打造10分钟医保服务圈”。
三、关于“定点医保合作医院对参保人员提供年度体检服务”建议
一是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免费提供健康体检,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65周岁及以上居民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开展1次,愿检尽检。二是提供常规实用的体检项目。体项项目包括一般检查;五官检查;内科与外科的常规检查;以及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等辅助检查。三是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居民参检意愿。通过宣传张贴、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参保城乡居民普及参保居民体检政策和健康体检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健康体检,及早发现和预防疾病。
四、关于“将辅助生殖医疗部分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减轻女性生育负担”建议
将辅助生殖医疗部分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取卵术等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同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项目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按照甲乙分类、先行自付比例和限定支付范围,纳入住院费用支付和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医保局调研,在下次政策调整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并常态化做好全民参保和宣传工作。
(一)扩大医保宣传面,推进全民参保。目前已选拔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医保联络员等成立149人宣讲员队伍,着力做好全民医保政策宣传。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医保进“点”、进“屏”、进“单”、进“区”、进“圈”政策宣传。
(二)落实参保长效机制,准确掌握参保情况。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和医保三级经办体系优势,加强户籍地与常住地的配合,共同落实参保扩面责任。依托国家全民参保数据库和各级“参保基层服务平台”,利用基本医保“一人一档”参保数据库,及时掌握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返贫预警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实施精准帮扶。逐户调查核实人户分离的应参保未参保人员,重点关注“漏保”“不保”现象持续做好重复参保治理,优化新增参保登记,提升参保质量。
(三)大力提升服务能力。规范统一医保管理服务,以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支撑,推进参保服务全程通办。推进“出生一件事”办理,为参保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便捷化的参保缴费和报销等服务。
(四)切实改善就医体验。持续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可及性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规范性,不断提高参保人员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实行一站式结算。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用好医保基金,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您继续关心、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不断改进,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保服务。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沈佳 电话:0573-8999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