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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雯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生育配套政策提升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经济补贴方面
我局积极落实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和医保补助,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相关补助(津贴)发放办法》相关生育支持政策,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2025年1月起全面实施孕产补助、育儿补贴和医保补助政策:一是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南湖区户籍孕产妇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一次性补助;二是对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发放5,000元、20,000元一次性补贴;三是对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50%、100%的参保补助。
二、落实个人所得税抵扣
我区已落实《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1月1日起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优化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方面
为全面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政策,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南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金补助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发放补助资金237.58万元。进一步抓实做好托育机构消防、传染病防控、食品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在园婴幼儿健康安全;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婴幼儿照护知识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育儿知识宣教,累计开展孕妇学校、家长学校160期,受益人数超4964人。在“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亲子乐园、亲子驿站、托育机构等婴幼儿服务阵地累计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1631场,8054个家庭参加,养育小组活动参与率不断提高。
四、平衡教育资源方面
一是加大公办幼儿园保障。深入贯彻实施《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开办嘉兴一幼紫轩园、嘉兴二幼锦麟澜湾园、大桥实验江南园、余新镇云悦里幼儿园,累计新增公办学位1530个;根据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出台《南湖区提升幼儿园“三率”推进“学有优教”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扩容,目前已有4所幼儿园转公,有效加大公办幼儿园学位有效供给,提升全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二级及以上优质幼儿园覆盖率。
二是积极推进“长幼随学”服务。公办学校按需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学,有60多对学生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实行双(多)胞胎并号派位,摇中者双(多)胞胎同校就读,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促进多孩融洽相处。
三是大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在不突破学校最大招生规模的前提下对各个公办学校进行增班扩额,尽可能多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南湖创业学校和余新仁和学校转登记为公办学校,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100%,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比例达到89.15%。
最后,感谢对您对我区人口均衡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姜晶静;联系电话:8283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