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5-193112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08-26
文  号 主题词

2025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金鸿盛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定制铁艺25万米、装配式综合城市管廊15万米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8-26 08:16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金鸿盛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定制铁艺25万米、装配式综合城市管廊15万米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七星街道内港路39号

金鸿盛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56万元,租赁嘉兴市星诺管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内港路39号的工业厂房,购置液压板材折弯机、液压剪板机、整平机、轩辊制管机、滚焊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高端定制铁艺25万米、装配式综合城市管廊15万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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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后期非污染的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混凝土搅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和地面冲洗;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蒸汽冷凝水在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地面和车辆冲洗;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仓顶呼吸孔废气、投料混合及搅拌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金属边角料、焊渣、焊接烟尘集尘灰、污泥、混凝土渣、集尘灰、废包装材料(普通):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②废油桶、浮油、废机油、危险废包装物、废抹布: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①项目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③严格按生产班次生产,夜间不运行。同时考虑项目离西侧居民点较近,因此生产时应重点关注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定期检查高噪声设备隔声及减振装置效果,场区内生产时,生产活动尽量远离西侧敏感点,同时做好与附件敏感点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避免造成不好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