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投纪〔2023〕152号文(全省统一赋码:2302-330402-89-01-88629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总包单位)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5597.04万元,工程概算30330.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243.92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86.2平方米,其中分割地块一用地面积约2670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拟建总建筑面积(计容)约46078.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约30587.72平方米,包括1#楼(已建)建筑面积1449.81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12803.88平方米、3#建筑面积6468.11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210.50平方米、5#建筑面积965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940.60平方米,包括人防建筑面积1671.80平方米、汽车库建筑面积13652.8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616平方米;容积率约1.15,建筑密度0.48,建筑高度17.30米,地下机动车位341个,地下非机动车位800个,绿地面积9348.08平方米。分割地块二用地面积约1487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3),绿地面积2975.48平方米,机动车位20个,非机动车位168个。所涉地块具体规划要求以《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玉衡路以南、北辰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为准,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七星街道湘家荡区域,东至北辰路,南至蒋家娄港,西至灵湖西路,北至玉衡路。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669.403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个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独立法人 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home/searchDetail)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9:30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总包单位)
地址:南湖区七星街道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0573-83903798
招标代理: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
联系人:缪秋剑
电话:0573-82062711
邮箱:604339279@qq.com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