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20/2025-193962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团区委 发布日期 2025-09-22
文  号 主题词

共青团南湖区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22 10:00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为拓宽团区委机关干部和基层团干部上下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团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团区委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1.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

2.团区委各科室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3.各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区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

二、谈心谈话范围

1.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的科室负责人之间;

3.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区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之间;

4.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

三、谈心谈话内容

l.谈工作。了解谈话对象年度重点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开展等情况;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2.听建议。听取谈话对象对团区委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以及日常工作中的有关意见建议。

3.指问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摸动态。了解谈话对象思想情况及对组织的诉求。

5.提要求。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四、谈心谈话形式

1.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约请谈话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2.个别谈话。在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3.要求谈话。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谈心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六、谈心谈话要求

1.加强机关内部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团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其他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经常性谈心,每年至少1次。

2.加强团内上下级谈话。团区委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与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区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之间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提高谈话质量,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约谈,并通过谈心谈话提升工作实绩、改进工作作风。

4.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的存在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5.每次谈心谈话都要有专门记录。团区委办公室每年初牵头制定团区委机关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领导班子与各谈话对象之间的谈心谈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