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年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三所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4 10:29 信息来源:凤桥镇 浏览次数:

招标

单位

名称(盖章)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新篁分园、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庄史分园


地    点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新篁分园、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庄史分园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

18268308056


联系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建瑞大厦A幢1102室


联 系 人

沈女士/冯女士

联 系 电 话

18157394002/18006838019

 招标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2025学年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三所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


项目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新篁分园、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庄史分园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

规模

结构

总投资(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

项目

招标

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指自有基地生产的产品企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022年以来无县、区(市)市场监管和农业经济等部门违法处理记录;4.具备满足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的车辆(含冷藏车)或物流网络;5.2022年以来有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业绩; 6.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复印件; 7.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评价规范》、《南湖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修订稿)》及其它有关规定;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指自有基地生产的产品企业)、车辆或物流网络证明材料复印、业绩复印件、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复印件(盖章)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同时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建瑞大厦A幢1102室

报 名 地 点

嘉兴市南湖区建瑞大厦A幢1102室

报 名 时 间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17:00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

开 标 地 点

凤桥镇凤桥社区居委会三楼

发 布 日 期

2025年9月4日

备注

报名办理时间:  8:3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