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 919号
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3346]
批准时间:2025年9月3日
有效期至:2030年9月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