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号)、《关于印发<南湖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农水〔2024〕20号)、《关于下达南湖区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南农水〔2024〕5号)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嘉兴市绿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南湖区绿康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进行了验收,经第三方审价、审计、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质询讨论等程序,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的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机管理服务站,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23室,邮编:314051,受理电话:0573-82838495,0573-82838493。
2024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结算审 核金额 (万元) | 财政已下达资金 (万元) | 此次拨付补助资金(万元) | 验收结果 |
1 | 嘉兴市绿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余新镇金星村 | 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 | 1374.8233 | 360 | 144 | 通过 |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