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137/2025-193639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09-08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开展南湖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8 16:39 信息来源:办公室(财务科) 浏览次数: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有关要求,南湖区已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5〕22号),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并开放申请,收集本区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和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配售对象、户型面积、配售价格、处置权利,面向符合条件家庭轮候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已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得在嘉兴市区范围内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家庭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贷款。除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贷款抵押外,不得在该房产上设立其他抵押权、居住权。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过实施主体回购或已纳入轮候库的申请家庭封闭流转退出保障。回购价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价格×(1-交付时至回购时的年数×2%+购买年度至回购前一年度的嘉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

二、申请主体与准入条件

(一)保障对象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申请家庭应选取1名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障对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夫妻(或一方已故、离异的单身居民)与未婚且年龄在33周岁(不含)以下的子女组成的家庭。

2.子女皆已婚或无子女夫妻组成的家庭。

3.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

(二)准入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南湖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以下简称南湖区城镇居民户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工作持有经嘉兴市认定的各类人才码在南湖区范围内工作工作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同时,主申请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含)以上,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不含)的前12个月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嘉兴国调队公布的上年度嘉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0%(含),即93085.2元(每年按公布数据调整)。

3.申请家庭在嘉兴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宅包括在嘉兴市区范围内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已网签备案、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等情形,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自有住房转移记录(含住房离婚析产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已享受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

2.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

3.已申请嘉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按规定退出的;

4.已享受嘉兴市区人才房票、购房补贴等政策的;

5.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家庭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新、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或经3次公开选房未主动提出认购申请的轮候家庭,退出轮候库。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主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嘉兴人才码截图(人才家庭需提供)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簿注销页面信息;   

3.住房信息证明: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4.劳动合同: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社保证明:主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含)以上的缴费明细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不含)的前12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没有无需提供);

6.收入证明: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社保缴纳单位开具的申请当月(不含)的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

7.个人收入来源承诺书:无法提供收入、社保缴纳证明的共同申请人需提供;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方式

有意向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通过下方网址链接或扫描微信二维码实名制申请,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

同时满足户籍和人才码条件,且户籍地和人才工作单位为嘉兴市本级不同辖区的,“申请地”选择意向申购房源的辖区;同时满足户籍和人才码条件,且户籍地和人才工作单位属于南湖区不同镇(街道)的,“申请地”选择户籍所在镇(街道)

1. 网址链接

    https://lhk.mohurdic.org.cn/660801.html#/home

2.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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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应对所填写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意授权住建、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核验填报信息。对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事项

目前处于轮候库开放申请阶段,我按照“以需定购”原则,将视申请、轮候情况开展房源筹集,待房源具备配售条件后再行发布正式配售方案,按规定向通过审核的家庭公开配售

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嘉兴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3-82163229

(二)政策、申请咨询

建设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2054975

新嘉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2054975

新兴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9970249、0573-89970221

南湖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9970214

解放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2319537

东栅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2571815

七星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3-83620197

大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3-82826071

余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3-83168150、0573-83166189

凤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3-83181259

新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3-83022029

    为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嘉兴市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一并予以公布,有需要的申请家庭可自行阅读。

    政策文件:《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5〕22号)

    政策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解读

    、特别说明

后续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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