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南湖、法治南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管理区法学会。
(八)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