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接受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夏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0573-82838438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接受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高 峰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全面工作。
王金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务、组织、统战、群团、双拥、局年度考核、国有资产监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提案建议办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指导农业农村和水利人才建设、财务、预决算等工作。
钱恩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指导“三农”和水利重大改革发展、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日常管理、农业法治、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平安综治、信访维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督促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招投标、指导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科技、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监督管理、指导农业领域环境保护等工作。
马先进
党组成员、区农业行政执法队队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认定认证、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动物防疫、动物诊疗、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
张志芳
总农艺师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种植业、水产业、土肥植保、种子种苗、粮食功能区、耕地质量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病虫害防治、农村能源、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情调查监测、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统计、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等工作。
孔 燕
党组成员、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主任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工作。
王贤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发展规划、农业招商、农业园区建设、农业标准地改革、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农业品牌建设、农村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入、农业对外合作、农产品统购统销、农业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农机推广、农机监理、指导农业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农田灌溉工程等工作。
【内设机构】区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协调科)
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提出乡村振兴规划,开展考核督促和绩效评估,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工作。
【内设机构】人事财务科(人才工作科)
牵头拟订农业农村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等财务工作。
【内设机构】乡村产业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评价,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保险政策和资金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扶贫工作重大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牵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认定、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认定认证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内设机构】科技教育科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除林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
【内设机构】水利规划建设
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农田和水利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参与基本农田保护。提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和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和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项目稽查。
【内设机构】政策法规科
牵头开展“三农”和水利重大政策的研究,提出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监督指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和水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指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农村社会事业科(乡村建设科)
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内设机构】水资源水保科(节水办)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水文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派出机构】农业行政执法队(动物卫生监督所、植物检疫站)
承担辖区范围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承办部门和地区之间的水事、水土流失等纠纷调处。组织查处水事违法事件。参与农业和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下属单位】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动物产品安全等工作。研究提出畜禽养殖、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建议,服务畜牧业生产。承担种畜禽、畜禽屠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三楼)
【下属单位】农机管理服务站
贯彻落实农机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机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设施农业装备应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开发工作。
(办公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三楼)
【下属单位】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水文站)
承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重要江河湖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承担圩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田水利、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水文调查评价、水文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水环境监测、评价。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和河道特征测量。承担水文资料汇审、整编、分析及水文新技术应用研究等工作。
(办公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三楼)
【下属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贯彻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贯彻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指导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统计等工作。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
(办公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三楼)
【下属单位】农业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全区水果、蔬菜、食用菌、草本花卉、中药材、蚕桑等产业农产品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和培训,及其优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协助开展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及农业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现代农业信息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
(办公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三楼)
【下属单位】农渔技术推广站(土肥植保与农村能源站)
承担全区粮油、水产养殖等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协助开展相关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管理与良种引进、推广等工作。负责水产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编制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农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土壤肥料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和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全区农作物、水产养殖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科学防治、安全用药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农药安全使用工作。负责开展粮食功能区建设。承担农村能源利用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C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