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接受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