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区直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本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大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党建工作,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辖区内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创新。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五)实施综合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建立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推进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根据镇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确定镇的功能定位,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建设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推进农业和特色产业社会化服务,着重加强“三农”服务能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镇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支撑,突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按照现代城镇特点和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