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4020025505083/2026-1010654648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南湖区大桥镇 发布日期 2026-08-19
文  号 原文链接

[文字版解读][图解]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桥镇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0 13:00 信息来源:大桥镇 浏览次数:

一、编制背景

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湖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大桥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核心目的: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科学规划村庄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红船旁江南民居典范,规范辖区农村新建、翻建、改建、扩建住房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大桥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改建、扩建住房。坚持规划引领、依法用地、节约集约、质量安全监管四项基本原则。

(二)建房管理机制

明确不予批准建房的各类情形,规范建房人口计算规则;划定建设规模与面积标准,小户(1‑3人)占地面积≤90㎡,大户(4人及以上)占地面积≤110㎡,同时明确房屋高度管控要求。

建房严格执行报批监管流程,依次经过村民申请、村级审查、镇级审核、旧房拆除确认及建房材料审核,落实“四到场”全过程监管。同时对相关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明确城镇居民禁止购置宅基地、违法建房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廉洁纪律等要求。

三、政策解读

本细则由大桥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读。

咨询电话:0573‑8282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