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4:36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南湖区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依托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42条,形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中党务信息1条,组织机构5条,人事信息3公告公示5条,财政信息4条,工作动态116条,统计信息1条,决策公开1条,结果公开2条,其他信息2计划总结2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从渠道和形式看,全部为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南湖区司法局收到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5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3件,均已按期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和编审流程规范,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落实《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信息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四是所有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不予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积极作用,“南湖声音”客户端,建成良好互动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4年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看来,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得平稳有序,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除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外其他栏目方面更新频率不高,网站信息错别字较多,在政策文件、公告公示等方面存在被动更新网站信息情况。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对各项政策的理解运用尚显不足,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大局,继续执行发布信息三级审核制度。以严格落实《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前提,通过南湖声音、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展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提升公开主动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保证时效性。在及时更新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的同时,及时更新政策文件以及公告公示,同时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减少错别字出现的现象努力做到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频率的水平。加大图文、问答等解读方式力度,确保谁起草、谁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南湖区司法局无因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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