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18-107471 主题分类 农业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2-11
文  号 南政办发〔2018〕137号 关联类型
文件登记号 FNDD01-2018-0020 有 效 性 废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8〕137号)

发布日期:2018-12-11 16:38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南湖区“打造整洁田园 建设美丽农业”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提升南湖区农林渔业(以下统称农业)基地形象和田园环境,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旅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美丽南湖”和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目标,整治田园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水平,拓展农业功能,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融合发展。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区规模农业主体量化分级清楚,生产基地面貌大幅度改观,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品牌农产品丰富多样,农旅基地串点成线,南湖美丽农业初步成型。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区量化分级农业基地35家以上,其中A级20家以上、AA级10家以上、AAA级5家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经局局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区纪委、区监察委、区服务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分局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农经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开展。

  (二)量化分级。对全区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农业基地按照“田园整洁化、景观化,生产标准化、清洁化和销售品牌化、规范化”的标准进行评分,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A级,分值在15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AA级,分值在200(含)以上的评定为AAA级。

  (三)政策扶持。对首次认定为南湖区A、AA、AAA级美丽农业基地的农业主体,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逐级评定的奖励差额部分。对列为美丽农业基地的农业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支持。

  四、基本条件

  申请量化分级的基地首先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设主体。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农业全产业链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农业等方面有成效,在全区同产业同类型主体中名列前茅。申报AA级以上的,需达到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

  (二)基地规模。基地要符合集中连片的要求,各产业类型应满足以下规模:粮油种植面积300亩以上,蔬菜、果树、花卉、苗木、中药材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产养殖类面积50亩以上,名贵中药材、温室花卉等种植面积20亩以上。

  (三)诚实守信。农业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项目申报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事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评定办法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于每年9月底向所在镇(街道)申报,提交《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申请表》(见附件1),并对照申报等级对《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镇(街道)初审盖章后报区农经局。

  (二)评定

  1.评定机构。美丽农业基地由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定。

  2.考核评分。每年11月份由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评定小组,按照《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2),分别对基地现场和相关证明资料逐项进行评分。

  六、监督管理

  (一)同一基地不得分割申报,或由不同的主体重复申报。

  (二)美丽农业基地及道路上的分级标志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设计制作。

  (三)每年对已经评定的基地进行动态监测,凡各类考核指标下滑严重的基地,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降级处理;基地一年内违规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及以上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级别。取消级别的基地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予重新评定级别。

  附件:

  1.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申请表

  2.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评分表


附件1

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申请表

 

主体概况

主体名称(盖章)


主体类别

□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负责人


地址


联系
电话


主业及

主要产品


基地

规模(亩)


主体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年销售额(万元)


年净

利润

(万元)


年人均纯收入(万元)


认证情况


商标名称


所获

荣誉


申请

评定等级

□A级      □AA级     □AAA级 (打“√”)

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推荐级别


 

 

(盖章)

 

年月日

区考核小组

评定意见

考核

得分


评定

级别


  定

  人

  员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考核细则

申报单位:申报等级:验收时间:年月日

等级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自评分

得分

A级

(满分100分)

田园环境

※基地入口有美观大方的门楼。

10



基地内主干道、沟渠操作道等基础设施完善、水土保持良好。

5



基地布局合理,设施搭建整齐、维护良好。

10



有生产管理用房,格调统一,整洁美观;有专门的投入品仓库并标识明晰,农业投入品分类存放。

10



基地内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面、主干道和操作道、沟渠周边环境整洁;无乱堆放的秸秆、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和无严重破损或长时间闲置的大棚等设施。

10



※有公共厕所,整洁卫生。

10



生产环节

有基地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上墙,并按标生产。

10



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符合农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建有生产记录档案,并保存两年以上。

5



※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主营产品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并及时更新。

10



※上市农产品实行合格证制度。

5



※至少1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

10



销售环节

开展农商、农超、农居、农校等对接活动。

5



小计

100



AA级

(满分170分)


达到“A”级考核标准。

100



田园环境

有容纳20人以上的会议室(培训教室)。




生产环节

生产、加工、服务各环节做到清洁化生产。

10



废弃物100%无害化处理或养殖尾水处理率达100%。

10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抽检,合格率100%。

10



销售环节

※产品拥有注册商标,品牌销售占50%以上。

10



积极配合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未参加过各类农展会的不得分。

10



有城市专卖店或开展电商销售,如淘宝、京东、微店、微商城等。

10



小计

170



AAA级

(满分220分)

田园环境

达到“AA”级考核标准。

170



※基地建筑布局合理、造型优美、富有特色。

10



基地内有全程导览图、指示牌、方位牌、景观牌等2项以上。

10



※开展农旅融合,有供游客观赏、农事体验、主题活动等景观(点)或项目。

10



生产环节

管灌(喷灌或滴灌等)占基地面积50%以上。

5



技术先进实用,高标准、智能化、物联网等生产设施占50%以上。

10



销售环节

参与品牌推介、品牌展示、品牌宣传等活动得5分,企业单独开展1次以上得5分。

5



小计

220



加分

获得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认证的,区级得5分,市级10分,省级及以上得15分。




主体获得荣誉,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产品三年内获得各类农展会金奖(或相当)的,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基地承办现场会,区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




基地被评为旅游景区的,A级加10分,AA加15分,AAA加20分。




带动周边农户100户以上,加5分。




合计




备注:标※的为必须满足的硬性条件。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察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投集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南政办发〔2018〕137号(编号)+关于印发南湖区美丽农业基地量化分级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