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018-100223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07
文  号 南政办发〔2018〕102号 原文链接

《嘉兴市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7年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文件,提出“根据产业政策和当地资源禀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制定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提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定具体项目准入标准”,此为标准地概念雏形。在《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8号)文件中,明确要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标准地”制度,深化德清“标准地”试点,并加快向全省复制推广。今年5月21日印发的《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对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9号)文件则进一步明确,要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要全面推广实施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年底前各地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6月21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结合上级各项文件精神,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本《实施意见(试行)》。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嘉兴市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分为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保障三大部分,并附有工作流程图,规范“标准地”工作开展。

  (一)总体要求

  该部分明确了“标准地”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4项基本原则、试行范围及截至2018年底的出让指标要求等。

  (二)工作重点

  该部分通过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签合约、事后强监管4大举措,明确了“标准地”工作具体落地实施的推动过程、协议合同签订及相关验收复核等。

  (三)组织保障

  该部分明确了“标准地”工作试行领导小组组建及具体执行机构办公室设置,对各部门职责、后期绩效评估进行了说明。

  最后,附南湖区“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使《实施意见(试行)》更加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操作。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本规范性文件由嘉兴市南湖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解读,联系电话89992217。

 

附件:政策解读-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pyc改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