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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南湖区为嘉兴市主城区,是嘉兴市经济、政治、文化、商贸中心。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企业不断转型升级,特别是嘉兴作为浙江省接轨上海的示范区后,南湖区成为外地企业落户的首选。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更加规范、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面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体制机制新优势,省、市两级政府相继试行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嘉兴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嘉政办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湖区实际情况,拟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南湖区投资项目“企业作承诺”操作办法(试行)》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组织保障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从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入手,围绕打造“效率政府”总目标,进一步厘清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边界,通过“五个”大幅,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激发投资活力。
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打造“效率政府”总目标,进一步厘清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边界,按照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短审批服务时间、大幅下放审批服务权限、大幅提高网上审批能力、大幅减少审批服务收费的总体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激发投资活力,促进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升,项目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投资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主要为“三个结合”:
1.机制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梳理,通过机制创新和流程重构优化审批决策程序,同时在改革中要切实保障国家、公众和第三方合法权益,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2.自主承诺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通过企业承诺可解决的审批事项,由政府设定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企业自主选择并签订相应承诺书,以承诺代审批,政府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奖惩机制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3.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抓住当前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中的堵点和难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前置、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力争取得关键性突破,全面提升审批时效。
第三部分:实施范围
南湖区范围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四部分:主要内容
包括四项内容,每项内容再细分为2-3个小点,进一步政府部门、企业的责任、义务,促进项目审批效率提升,增强项目主体获得感,改善投资服务环境。
1.政府定标准
(1)健全完善区域评价制度。开展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或占用水域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等共性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
(2)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公布重点区域经济技术指标、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可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3)探索实行“标准地”出让。按照南湖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等指标要求,实行“标准地”出让,签订《南湖区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协议(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合同)》,相应的指标要求作为后期验收的标准。
2.企业作承诺
(1)建立前置事项承诺加备案制度。对于符合各类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可自主选择通过审批或承诺办理各类前置事项。
(2)建立健全承诺公示制度。企业在承诺范围内,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自主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勘察、咨询、设计、测绘、检测成果和施工、监理情况。
3.过程强监管
(1)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全面加强项目开工前,施工中和完工后的各项监管工作,保障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
(2)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检查制度,构建环境监测、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领域的专业监测、智慧监管体系。依托在线平台,建立项目全覆盖、监管全过程的纵横联动协同监管体系。
(3)建立联合验收与承诺复核制度。企业投资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可自主选择政府部门联合验收或企业自主委托验收。
4.信用有奖惩
(1)加强信用建设。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五位一体的信用评价体系。
(2)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引进、培育、评价和惩戒机制.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宣传引导、督查考核等内容。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南湖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编委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安监局、区文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相关工作。
2.强化协调配合
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密切合作、统筹推进,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项措施。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研究制定各自领域内的准入标准,拟定承诺书,开展区域评价,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承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3.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项目办理流程的宣传和解读,总结经验做法,为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督查、评估、考核和容错制度。对区级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定期分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展情况。严格监管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各涉投资项目办理部门的改革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本规范性文件由嘉兴市南湖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解读,联系电话8999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