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021-154118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科学规划村庄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红船旁“江南民居”典范,南湖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南湖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为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主要内容再次公示,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0年2月3日
联系电话:0573-82838440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08
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