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137/2024-188621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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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图解】关于《南湖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南湖区经济发展迅猛,国民生产总值呈快速上升趋势,城市发展稳中有进,尤其是政府加大城市有机更新力度,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在极大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弃物(包括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南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南湖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主要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源头管理。明确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有关要求;

2、运输管理。明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有关要求;

3、中转处置管理。明确建筑垃圾中转处置管理有关要求;

4、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明确综合利用产品管理有关要求;

5、联动监管。明确各单位联动要求;

6、收费机制。明确建筑垃圾收费机制。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3-8216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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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