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为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拟制的《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在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年11月2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
2023年11月29日